我院召开落实退役军人公共服务优待办法工作专题会
12月18日下午2:30,我院召开落实《河北省退役军人公共服务优待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优待办法)工作专题会。
会议由任志学副院长主持,人事处、医务处、宣传处、总务处、门诊部、药剂科、医保办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任志学副院长首先指出,做好退役军人管理服务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实际举措,是落实我省“两个维护”、“四个意识”,高度重视退役军人工作的具体体现,是各级各部门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全院各科室要充分认识到《优待办法》的重要意义,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要带着感情和责任做好这项工作,把习近平总书记的关心关爱和省委、省政府的温暖通过贴心的优质服务传递到看病就医的退役军人身上。
随后,人事处处长杨卫敏同志就本次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和责任落实,重点对营造氛围、设置规范标识、员工培训、大力宣传等各方面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今天,全院各科室立即行动,利用早交班会传达学习《河北省退役军人公共服务优待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