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定州市医保局通知要求,已鉴定为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的参保患者,2018年度在省七院(原105医院)拿慢性病药品或做检查时的费用,因当时单位欠费被封锁还没有报销的,从即日起开始交资料报销啦!
2018年度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还未报销的开始报销啦!
需要携带的资料: ①门诊发票 ②药品处方 ③把患者慢性病卡、身份证、就诊卡(拿药时交钱的那张卡)复印在一张A4纸上。 特别提醒: 1、为了节省您的等待时间请提前将门诊发票和处方分开装订,并在第一张票据空白处写上票据总张数、汇总金额、联系电话等信息。 2、请务必于2018年12月25日前,每天下午将报销所需资料交门诊楼一楼收费处5号窗口,过期将停止报销,请尽快来办理!望大家相互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