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河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

> 医院动态 > 2018年度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还未报销的开始报销啦!

2018年度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还未报销的开始报销啦!

发布: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 日期:2018/12/2 9:33:03

根据定州市医保局通知要求,已鉴定为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的参保患者,2018年度在省七院(原105医院)拿慢性病药品或做检查时的费用,因当时单位欠费被封锁还没有报销的,从即日起开始交资料报销啦!

需要携带的资料:

①门诊发票 ②药品处方 ③把患者慢性病卡、身份证、就诊卡(拿药时交钱的那张卡)复印在一张A4纸上。 

特别提醒:

1、为了节省您的等待时间请提前将门诊发票和处方分开装订,并在第一张票据空白处写上票据总张数、汇总金额、联系电话等信息。

2、请务必于2018年12月25日前,每天下午将报销所需资料交门诊楼一楼收费处5号窗口,过期将停止报销,请尽快来办理!望大家相互转告!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友情链接 | 院长信箱 | 投诉建议

值班电话:0312-2355281 办公电话:0312-2355281 急诊科电话:0312-2359999 2355237
地址:河北省定州市军工路389号 邮编:073000
版权所有©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
冀ICP备20004939号-1
冀公网安备号冀公网安备130682020001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