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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阳、阜平在我院住院的可以报销啦!

发布: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 日期:2018/3/2 15:10:13

按照曲阳和阜平县医保中心指示,凡是201811日以后在我院住院的曲阳和阜平县参保城乡居民,从即日起可以来我院报销啦!

报销时需要携带以下相关资料:

一、自然疾病住院报销需要携带:

①病人的户口本 ②病人的身份证 ③社会保障卡 ④河北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证⑤代办人的身份证(委托他人办理报销事宜的,由病人开具委托书,另外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所有的押金票、诊断证明、病历复印件、《XX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医住院核对表》。

二、产妇住院分娩报销需要携带:

除携带上述《自然疾病住院报销需要携带》的资料外,还需要提供①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小脚印原件及复印件。

三、无责任人意外伤害住院报销需要携带:

除携带上述《自然疾病住院报销需要携带》的资料外,还需要提供《保定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住院申报表》,此表需要经各县参保地医保所城乡居民经办机构审批,签字同意盖章后方能报销。

四、新生儿住院需要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6个月内上户口后,到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参保后可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携带缴费票据及上述《自然疾病住院报销需要携带》的资料前来报销。

特别提醒

建议参保患者周一至周五期间来我院报销。因周六、日各县医保中心休息不能完成审批,我们无法办理报销业务。

来之前可提前电话咨询是否已办理好,避免跑冤枉路。

咨询电话:2355509

望大家相互转告并转发,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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