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关于阜平县城乡居民报销事项的重要通知
按照阜平县医保中心指示,凡是2017年1月1日以后因自然疾病在省七院住院的阜平县城乡居民,从即日起可以试运行报销,报销时需要携带以下相关资料:
报销时需要携带以下相关资料:
一、普通住院需要携带:①病人的户口本 ②病人的身份证 ③新的社保卡(有卡就必须拿,没有的不拿) ④新的医保本(有新的就拿新的,没有新的拿旧的)⑤代办人的身份证(委托他人办理报销事宜的,另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 ⑥出院发票、诊断证明、病历复印件、费用汇总清单、《阜平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医住院核对表》。
二、产科报销需要携带:①产妇的户口本②产妇的身份证③新的社保卡(有卡就必须拿,没有不拿)④新的医保本(有新的就拿新的,没有新的拿旧的)⑤报销人的身份证⑥小孩的出生证明或者小脚印原件及复印件⑦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⑧出院发票、诊断证明、病历复印件、费用汇总清单、《阜平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医住院核对表》。
特别提醒
在运行过程中遇到如下情况:
一、部分参保患者身份证信息与阜平县医保所电脑信息不一致的,需要携带患者户口本、身份证、社保卡、医疗保险证到阜平县西门医保中心修改信息后,携带上述相关资料方可到我院报销。
二、参保患者城乡居民社保卡已经激活的,必须携带新社保卡及上述相关资料前来我院报销。
三、在省七院产科住院分娩的患者,还需要携带准生证和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2017年出生的新生儿,上户口后已经到阜平县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缴费的,可以携带相关证件前来报销。
建议参保患者周一至周五期间来我院报销,来之前先电话咨询是否已办理,避免路途远跑冤枉路,医保办电话:2355509。
请大家相互转告,为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