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举办“正当防卫权”相关法律培训
3月17日,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邀请法律顾问李龙律师为全院职工培训《如何正确理解和行使正当防卫权》相关法律知识。党委书记安树章、医务处处长曹国芸参加会议,医护人员除值班人员外全部参加培训。
李律师分别从正当防卫的概念、基本特征、正当防卫的意义、防卫过当、防卫误区等多方面多角度进行讲解。他以讲事实、举例子的方式从现实生活和工作中让大家了解正当防卫和如何正确运用正当防卫。
李律师讲到:正当防卫是主观的防卫意图和客观上的防卫行为的统一。正当防卫具备五个条件即:1、起因条件:现实的不法侵害;2、时间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3、主观条件:具有防卫意图;4、针对对象:不法侵害者本人;5、限度条件:没有明显超过不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根据刑法的规定,只有同时具备以上五个要点才能构成正当防卫。
培训过程中,李律师与大家积极互动,现场气氛十分活跃。
培训结束时,安树章书记表示:正当防卫在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现实社会中,我们在紧迫情况下,对违法犯罪行为采取正当防卫的制止方法必不可少。安书记强调:对伤医、辱医、打医坚决零容忍!患者的利益要保护,医务人员的生命在受到严重威胁时,我们必须正当防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