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类物资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为满足我院制剂生产、临床营养及日常后勤保障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现就我院食品类物资采购项目进行院内询比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物品清单见附件),服务期为1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履约情况可续签)。现向社会公开询比,询比时间从2026年6月11日上午8:00至2026年6月18日下午16:30,欢迎有资质的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下午16:30前将报价函(报价函封面需注明报价项目名称和报价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密封加盖报价单位公章)以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提交我院总务处。
一、单位: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
二、询比项目:食品类物资采购项目
三、询比办法:秉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四、询比内容:食品级原辅材料、食用辅料、药食同源食材、营养食品等院内所需食品类物资(具体品类、规格、需求数量以询比清单为准)。
五、报价公司(供应商)要求:
(一)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近三年内无食品安全违法记录、无严重失信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2.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销商)或食品生产许可证(SC认证)(生产厂家),经营范围涵盖本次采购品类。
3.所供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保证来源正规、质量合格,随货提供质检报告、合格证等相关资料,保证货品来源正规、渠道可查。
(二)服务要求:
1.产品质量:所有产品为全新、正品、近期生产、未过期、无翻新、无掺假、无受潮霉变,严禁提供临期、串货、散装无标、三无、二次分装物料。
2.质保期:所有物资质保期满足国家及厂家标准,到货剩余保质期不得少于总保质期2/3。
3.供货时限:中标供应商与医院正式签订合同后,中标供应商必须按医院总务处临时采购需求及时供货。如出现未能按期供货的情况,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的执行,所有的经济损失由逾期供货商单方承担。
4.交货形式及地点:送往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5.服务响应要求:具备本地快速配送能力,常规物资48小时内到货,应急物资24小时送达。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资格的厂家、代理商、经销商,具有所投产品售后服务的能力和资质。
7.各报价人必须就各个类别采购项目内容中的每个产品进行逐一报价。涉及多个类别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也要对逐一类别采购项目内容中的每个产品进行逐一报价,并做好汇总。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为含税、含包装、含运输、含装卸、含售后质保全费用综合单价,合同期内价格锁定,除政策性原料大幅波动经双方确认外,不得擅自涨价。
8.本项目采用院内询比采购方式实施,若实际供货总量、合同结算金额达到或超过院内规定10万限额标准的,本项目自动终止询比采购流程,须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重新履行公开招标采购程序。
六、报名时间: 2026年6月11日至2026年6月18日,上午:8:00-11:30 下午:2:00-4:30
七、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包含食品、食品原料、食品辅料销售或生产),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价单需严格按照询价项目清单完整报价,报名资料需以纸质形式打印封口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
八、询价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6年6月待定
(二)开标地点: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行政楼会议室,在纪检部门监督下,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是否完好,并现场评分。
九、业务咨询:
询比单位联系人:史景民 0312-2355221
联系地址: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定州市军工路389号。
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
2026年6月10日
附:物品清单
注:未包含在清单内的物品,按照当月市场价格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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