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七院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门诊、住院患者 就诊和全面禁止住院探视的公告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您好!
新冠肺炎防控期间,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患者、家属、医务人员安全,避免交叉感染的发生,遏制新冠肺炎病毒传播,结合目前疫情防控形势及医院实际,自2020年4月26日起,我院实行全面禁止住院探视,谢绝亲朋好友来院探望。
现将我院门诊、住院等重点区域防控措施告知如下:
一、进入医院要求
1、请按照医院指定出入口进出。
2、进入医院请全程佩戴口罩。
3、进入医院时,进行体温监测、出示健康码和流行病学调查。
4、发热患者请到发热门诊就诊。
二、门诊管理
1、为避免人员聚集,除急诊、发热门诊外所有门诊提倡分时段预约诊疗。
2、门诊就诊时自觉配合医院执行“一人一诊一室”原则,避免人员聚集。预约患者仅限一名家属陪同。
3、候诊时,分散候诊,每间隔一个座位就坐;就诊时患者独自进入诊室,如有特殊需要由一名家属陪同进入诊室。在取药、缴费、办理出入院手续等候时,请自觉保持1米以上距离。
4、提倡个人自行就诊,重症、儿童患者仅限一名家属陪同进入诊室。
5、体温≥37.3℃者或有可疑流行病学史者及无症状感染者、境外人员等重点监测人群请主动前往发热门诊接受筛查。
三、病房管理
1、4月26日起全面禁止探视,提倡电话慰问,医院有专职人员把守门口。
2、新住院患者一般可由2名家属凭《住院证》陪同进入病区办理住院手续。
3、患者住院期间不准离开病区,一患者一陪护(特殊情况根据病情合理安排陪护人员),陪护人员一人一证(陪护证),无证不得出入病区!
4、患者及陪护人员不允许串访其他病房及病区住院患者,不要在楼道聚集聊天等。
5、陪护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疫区旅居史、无传染性疾病及精神病等。
6、陪护人员需遵守“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陪护告知书”,遵守管理制度,爱护公物,配合医护人员完成患者诊疗护理康复工作。
7、为了保证患者和陪护人员的健康,请勤洗手,戴好口罩,不聚集,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做好自我防护。
为确保就诊期间您及家人的安全,严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防止人员集聚,避免交叉感染,请您自觉配合并遵守上述规定,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防控,战胜疫情。
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祝您早日康复!
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