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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通知】省七院参保患者“意外伤害”如何报销?

发布: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 日期:2019/5/18 15:31:09

鉴于近期我院医护人员咨询患者因意外受伤(包括一氧化碳中毒),是否可以报销、如何报销等问题较多。今天给大家做一下简要的解释说明:

“意外伤害”的参保患者是指无第三方责任人的,因意外受伤住院治疗的患者。大家经常咨询认定为工伤的、有对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患者自伤自残等造成的意外伤害都不属于报销范围。

下面简要介绍不同险种的“意外伤害”备案、报销流程:

一、定州城乡居民无责任人“意外伤害”的,参保人员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应二十四小时内电话向所属区域内保险公司报案。

1、区域划分

①人保财险负责区域(13个乡镇)

叮咛店镇、号头庄乡、东留春乡、李亲顾镇、西城乡、子位镇、高蓬镇、息冢镇、邢异镇、明月店镇、周村镇、开元镇、北城区

②中国人寿负责区域(12个乡镇)

大辛庄镇、东旺镇、东亭镇、大鹿庄乡、杨家庄乡、留早镇、砖路镇、庞村镇、清风店镇、赵村镇、南城区、西城区

2、报案电话

①全国24小时报案热线:  人民财险保险: 95518     中国人寿保险: 95519

②工作时间报案、咨询电话:

人保财险定州支公司服务电话:2310006  2310007

中国人寿定州支公司服务电话:2601116

3、报销需要携带的资料

①出院发票②诊断证明③费用汇总清单④病历复印件⑤患者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银行卡复印件⑥参保缴费票据复印件⑦村委会出具的伤情证明(注明事情发生时间、地点及受伤原因、经过)等资料到定州市宋街行政服务大厅,保险公司报销窗口办理报销事宜。

建档立卡贫困患者无责任人的意外伤害,出院时在我院6、7号窗口直接报销。

二、定州城镇职工无责任人“意外伤害”的,在我院住院的要求住院2日内,由主管医生填写《定州市职工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住院申请表》,医生、患者或家属签字确认是无责任人意外受伤的,出院时在我院出院结算处6、7号窗口结算报销。

三、曲阳/阜平城乡居民无责任人“意外伤害”的,在我院住院的要求住院2日内,由主管医生填写《保定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住院申报表》,签字盖章后去所参保县域的城乡居民医保中心备案审批,审批合格后出院在我院出院结算处5号窗口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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